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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夏季集中打击整治行动中,扶余市**局三井子派出所于2020年9月14日、9月15日分别将涉嫌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鲁某刑事拘留。
2020年7月12日上午,三井子派出所接到三井子镇某村居民孙某报案称:在本村其亲属孙某某的家中,孙某某被人用刀扎伤右手,出了很多血,伤势严重。接警后,三井子派出所**立即赶到现场,但犯罪嫌疑人李某已逃离现场。经调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曾给孙某某的**打工,李某到孙某某家中向其**要工钱,孙某某的**和**不在家,李某冲动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孙某某右手扎伤。2020年9月14日,三井子派出所**在扶余市弓棚子镇将李某抓获。根据《中华****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机关依法将涉嫌伤害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乾安县看守所。
2019年5月27日下午,在三井子镇某养猪场的工地上,在施工过程中,瓦工常某与铲车司机鲁某发生口角,鲁某用现场的铁锹殴打常某后逃离现场。2020年9月15日,三井子派出所**在松原市将涉嫌伤害罪的鲁某抓获并刑事拘留,现羁押在乾安县看守所。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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