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的车友们:车内有这些东西会被罚款,快撤下来!
4月8日,长春一位车主在朋友圈晒出一张交通违章罚单,引发热议。这位车主因为在车里悬挂车饰摆件,被罚款50元。这张罚单显示,2018年4月8日,车主在长春市新民广场工农大路附近因车内前后窗悬挂、放置了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违反了相关交通法规。
交警部门表示,条例中提到的“安全范围”是指所悬挂或者摆放的物品大小和高度不得妨碍驾驶人员视线。像行车记录仪和高速ETC,因为是固定在后视镜后面,并不会影响驾驶员的视线,所以不会被视为违规。
“一些材质比较坚硬的物品不要悬挂,否则在急刹车时容易发生碰撞,此外体积特别大的长毛绒玩具、靠垫之类的也要远离挡风玻璃,以避免影响驾驶人观察周边的路况。”交警还建议,驾驶台最好不要放玻璃制香水瓶,在夏季高温环境和紧急制动情况下,它有可能变成“炸弹”。
一般来说,较小的或者摆放在无关紧要位置的装饰品,对驾驶人的视线干扰并不明显。这种情况下,会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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