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May 发表于 2018-5-19 11:13:26

关于严惩高考利用无线通讯工具作弊违法犯罪活动 的通告

   一、高考前全市公安、工信、教育等相关部门集中开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无线通讯作弊器材专项行动。高考期间,工业和信息化局利用无线电移动监测车和无线电信号阻断设备,对无线电作弊信号进行侦测、定位和阻断。公安部门在考点附近重点部位布控,对查获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员,依照《刑法修正案(九)》“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考场周边各单位房屋、居民住宅及其他用房,出租前要向辖区公安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或签订治安包保责任书,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严禁出租给他人作为高考舞弊场所。违反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认真清理校园周边非法小广告等有害信息,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严防被不法人员利用,杜绝参与高考舞弊。按照《中共吉林省纪委 吉林省监察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违纪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对参与高考舞弊的教职员工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欢迎广大市民对干扰破坏高考秩序和参与销售、使用高考作弊器材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举报。
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162310市监察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2135867松原市公安局松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松原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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