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F·B问题、3起因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
近日,扶余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F·B问题,这3起问题是: 1.扶余市三井子镇纪家村党支部书记聂国、村委会主任侯万民虚制票据处理打车费问题。2016年,聂国任扶余市三井子镇纪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经与村委会主任侯万民研究决定,授意报账员刘某(非党)制作6枚合计金额为7600元的用车工款票据,用于核销打车费用。聂国、侯万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扶余市三岔河镇前十三号村原党支部书记田野虚制票据处理不合理支出问题。田野任扶余市三岔河镇前十三号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4年至2015年,前十三号村共发生吃喝费、车费等不合理支出32900元。2015年10月,经村班子研究决定,由村委会主任田某、时任报账员吕某等人开具虚假购置钢筋、窗帘等物品的发票予以核销。田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扶余市三岔河镇长岭子村党支部书记林国臣、报账员孙国臣虚制票据处理不合理支出问题。2015年至2017年,林国臣经与报账员孙国臣研究决定,由孙国臣经手制作5枚合计金额为4830元的虚假购置配件票据,用于处理2014年至2017年村集体发生的吃喝费和车费。林国臣、孙国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今后,扶余市纪委市监委将进一步加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F·B问题查处力度,处理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对在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典型问题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点名曝光,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近日,扶余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3起履职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这3起问题是: 1.扶余市三井子镇林业站站长金超履职不力被追责问题。2013年至2016年,三井子镇林业站站长金超未按照规定对永和村村民王某某名下的8.9亩退耕还林地进行实地踏查监管,致使王某某在2013年将此地块撂荒、2014年至2016年将此地块对外发包给他人种植农作物的情况下,违规获得退耕还林款1602元。金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扶余市五家站镇原民政助理刘瑞履职不力被追责问题。刘瑞任五家站镇民政助理期间,2016年12月,刘瑞因把关不严,致使桥北村报账员王某某代领残疾村民郝某某、范某某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存款折后,将2760元补贴款用于王某某个人生活开销(此款已返还)。刘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扶余市房产中心原副主任江澎履职不力被追责问题。2013年至2015年,江澎任扶余市建设局房产中心副主任,分管乡村产权科工作期间,工作失职致使房产中心建制镇产权科和乡村产权科发生违规办理房照问题。江澎受到警告处分。 通报强调,今后,扶余市纪委市监委要把责任追究作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的重要利器紧紧抓在手上,对存在失职失责的,坚决问责,决不姑息,典型问题,点名通报曝光,传导压力,形成震慑,持续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来源:廉洁松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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