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795家公共机构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长春连续三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每一个生活在这儿的人都倍感骄傲全市公共机构更应主动响应号召当好垃圾分类的领路者和带头人8日上午,长春市城市管理局环卫处 处长刘晓龙,为我市100多家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解读了《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目前,长春市795家公共机构,已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储运、分类投放标识等设施普及率达100%。我市各级公共机构有的创建了“多部门联动+物业辅助”的管理模式,开展分类投放指导和监督;有的把可再生垃圾进一步细化分类;有的自觉践行“光盘行动”,从源头减少餐厨垃圾;有的大力倡导节约用纸,推行无纸化办公。通过这次学习,与会人员夯实了垃圾分类知识,进而进一步提高投放的准确率。李雪松 宽城区政府办公室党政办 工作人员:听了这次培训,对我们以后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如何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2018年我们宽城区将103个公共机构,作为首批示范列点,在2019年,我们推行扩大覆盖范围到了331家,我们接下来要系统地,对这一项工作进行一个系统的宣讲。公共机构引领垃圾分类新时尚为生活垃圾分类创造条件据悉,到2020年底前,我国将在46个城市先行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长春市是先行实施重点城市之一。为确保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走在前列,在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引领倡导下,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主动担当,率先垂范。在硬件投入方面,全市首批795家公共机构已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分类收集容器、分类储运、分类投放标识等设施普及率达100%;在制度保障方面,《长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市机关局制定印发了《长春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用生活垃圾分类装扮文明推行垃圾分类,难点不在观念和认识,而在行动和落实。短期看,垃圾分类会耗费一些时间精力。然而,为生存环境、为子孙后代,为社会文明,做出一些向好的改变,也是每个现代公民应尽之义务。全市公共机构理应主动成为文明长春的实践者,当好垃圾分类的领路者、带头人,把垃圾分类同公共机构节能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把生活垃圾分类做成习惯据统计,全市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会议20余次;2018、2019连续两年全国节能宣传周举办以垃圾分类为主题的低碳日活动;制作发放《长春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知识手册》2000余册;建立垃圾分类党员志愿者队伍,参与街道社区垃圾分类活动;利用LED屏幕、电脑屏保、分类知识传单等方式,公共机构宣传覆盖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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