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谢谢你了,要不是你,我这钱不知道还要多久才能要回来啊……” 2009年12月,原告韩某与被告唐某未登记按民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同居生育男孩;2012年2月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扶余市人民法院判令,孩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按月给付抚育费。 判决生效后,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拒绝给付抚育费,无奈之下,韩某向扶余市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执行,经多方查控均未查控到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虽然案件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 扶余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马辉深入了解案情后,立即开始调查,通过网络查控和实地走访调查两种方式,时刻关注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终于通过不间断的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7000元,并第一时间进行了冻结。针对剩余没有执行到位的案件标的额,执行干警开始通过实地走访,积极的联系被执行人,起初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法官,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而是反复与被执行人沟通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轮番从为人母的责任、母子情意等方面感化被执行人;同时又向其阐述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 经过一周的沟通,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来到了法院,交付了剩余的欠款,拖欠7年的抚育费终于全部执行到位。 来源:扶余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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