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倡导文明出行,减少道路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扶余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市区主城区范围内开展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2.驾驶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分道线行驶。
3.摩托车非法改装、拼装、安装非法音效装置、飙车炸街。
二、整治措施
集中整治期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违反以上各类交通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车辆扣留从严处罚和曝光。对阻挠、妨碍交警依法执行公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积极支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抵制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5月9日 来源:扶余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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