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市政府《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松原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财政补贴的实施意见》(松政发【2017】22号)和市提前淘汰黄标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找不到原车主的黄标车补贴发放的建议》的要求,以下12台黄标车由现车辆所有人按规定予以报废,因无法联系到原车辆所有人,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5日。公示期结束后,我们将把财政补贴资金发放给现车辆所有人。
原车辆所有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到市车辆管理所提出异议。车辆管理所联系人:侯晓颖,联系电话:17887189197。
特此公告。
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2019年10月23日
来源:松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