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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版转学义务流程,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

2016-9-22 08:53| 发布者: 扶余小编| 查看: 1776| 评论: 0|原作者: 扶余小编|来自: 教育信息网

摘要: 2016版转学义务流程,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扶余教育信息网·(2016-9-21 19:54:17)·办事指南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要求,转学业务流程,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 ...



2016版转学义务流程,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


扶余教育信息网·(2016-9-21 19:54:17)·办事指南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要求,转学业务流程,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除了因系统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

    各项学籍异动管理,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完成核办工作。

    同一城区内的中小学学生不得转学。

    转入到示范性高中或重点高中的学生必须具有同类高中的正式学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的通知》(吉教基一字【2016】16号)和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吉教办字【2016】148号)两个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学籍异动管理工作流程,切实做好我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治理水平和服务水平,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简化转学证明材料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要求,转学业务流程,除了要求家长提供学籍准确信息(如转出学校打印的学生基本信息表)和转入学校(接收学校)需要在学籍系统内上传说明转学原因的证明材料之外,各校不应再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除了因系统故障需要先线下办理以外,取消纸质转学审批表和证明材料。学校各项学籍异动实行主管领导审签制度,并做好存档。

    二、对转学条件要严格把关

    各校要严格执行《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细则(试行)》(吉教办字【2015】24号)和《松原市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试行)》(松教通字【2015】159号)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

    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制定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的通知》(吉教办字【2016】148号)要求,截止到2018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必须全部消除大班额现象,达到规定班额。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避免产生新的大班额问题。对于当前已经存在大班额情况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在新增班额,原则上不再接收学生转入到该校就读,学校不得再发出学生转入申请。对于确有转学需求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同一城区内的中小学学生不得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不得转学、休学。

    转入到示范性高中或重点高中的学生必须具有同类高中的正式学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各高中绝不允许违反《吉林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要求,违规为学生建立并保留空挂学籍,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责任均由学校校长个人承担。

    坚决杜绝私自接收学生借读现象的发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接收学生到校借读。借读学生在学校借读期间发生人身伤亡或伤害等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责任均由接收学生借读的学校校长个人负责、承担,教育局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此文件精神必须传达到每一位领导和教师。

    三、及时核办各项代办业务

    各项学籍异动管理,学校和学籍主管部门应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完成核办工作,学校学籍管理员平时应每周至少登录一次学籍系统,发现有代办业务的,应及时处理。

 

 

 

 

 

扶余市教育局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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