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 强迫交易! 11月21日上午,扶余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闫某等9人涉恶犯罪一案。 经扶余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以来,曾被公安机关多次打击的刑满释放人员闫某,纠集王某、潘某、孙某、张某、胡某等社会闲散人员,聚在一起,并以大哥自居。为了加强社会知名度、展现团伙形象,闫某在额头纹饰“小火苗”图案,并要求凡是叫他为“小哥”的都要像他一样纹饰“小火苗”图案,展现“小火苗”团伙形象,自称“火苗帮”。 自“火苗帮”组成以来,以闫某为首的“火苗帮”在扶余市第三中学附近、扶余市火车站前等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恶、欺压学生,扰乱了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以闫某为首,以王某、潘某、孙某、张某、胡某、孙某某等人为相对固定成员的恶势力。
扶余法院对此次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高度重视,为确保庭审顺利开展,已于11月17日召开庭前会议,明确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彰显了人民法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视和决心。
庭审中,控辩双方根据各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同时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因案情重大,涉案被告人较多,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来源:扶余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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