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发改委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规定,吉林省发改委定于2019年12月4日召开吉林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听证会,将目前的计重收费调整为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吉林省高速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 调整拟定标准方案要点 :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将目前的计重收费调整为统一按车(轴)型收费。
我省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调整 拟定标准方案的原则是:
确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条件下,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 确保每一类收费车型在标准装载状态下的应交通行费额均不大于原计重收费的应交通行费额; 确保标准装载的大件运输车辆不因计费方式调整而增加通行费费用。
通过计算,对拟核定的车(轴)型收费标准与现行计重收费标准进行比较,一类和六类与现行计重收费标准持平,二、三、四、五类与现行计重收费标准均不同比例降低,从而实现货车总体通行费负担的降低。
成本监审办法和结论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局于2019年9月8日至2019年10月8日对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16、2017、2018三个年度高速公路货车按车型通行费收费成本实施了监审。2016、2017、2018三年度吉林省高速公路标准车型的运营成本为平均为:2.612元/公里。 此次听证会将邀请25名代表参加。
会议时间:2019年12月4日上午9:00 会议地点:吉林省松苑宾馆(长春市新发路1169号)
来源:吉林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