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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扶余市按照国家、省进一步提高贫困识别的精准度要求,始终将“精准”贯穿于扶贫开发工作的始终,对符合贫困标准的全部纳入,确保“应纳尽纳”,一户不漏、一人不落;对不符合贫困标准和要求的全部清除,确保“应出则出”,一户不错、一人不留。切实把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致贫原因等搞清楚,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一是2016年按照省“回头看”工作要求,开展了对建档立卡“回头看”全面核查工作。以乡镇为主体,党委书记负总责,严格按照贫困识别标准,认真执行“八不准”原则,做到符合条件的一户不落,不符合条件的坚决调出。通过“回头看”,扶余市对不符合条件的8588户贫困户进行调出,对符合条件的7544户进行确认照录入,做到及时有效的与省扶贫办对接。
二是2017年按照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考虑凡是收入低于扶贫标准且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都应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凡收入稳定达到扶贫标准,有稳定增收渠道和收入来源,且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应按照规定退出。我市认真甄别、审慎识别,将新识别的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292户516人纳入建档立卡系统中,将不符合条件的215户、396人从建档立卡系统中删除,做到贫困人口动态调整。
三是对档内贫困人口再识别,严格识别标准,精准动态管理,对系统内家庭成员死亡、嫁入嫁出、户口迁入迁出、新生儿、出国定居、判刑收监等人口自然增减做到及时进行数据更新,不符合标准的在册人口按程序取消建档立卡资格,并记录在案。
四是对档外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关注往年“回头看”和贫困人口核查中错误清退的人口,关注外出务工人口、返乡居住生活,新入户籍等存在“三保障”问题的人口,确保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来源/扶余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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