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微信登录,快人一步

扶余网

搜索
查看: 2904|回复: 0

[今日扶余] 关于开展2022年度扶余市按比例安排**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的通告

[复制链接]

1141

主题

1166

帖子

7120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7120
发表于 2022-5-21 16:3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吉林
各用人单位:

根据中国残联、人社部等6部门《关于做好全国**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有关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21】16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启动全国**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21】363号)、《吉林省**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吉财税【2016】7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2年度按比例安排**人就业情况审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扶余市行政区域内2021年度安排有**人就业的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集中审核期为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7月31日。
    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

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登录吉林省政务服务网“跨省通办”服务专区或吉林省**人联合会网站(www.jldpf.org.cn)综合服务大厅,点击“全国**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业务,注册、登录网报审核系统,提交材料进行申报,系统根据归属地分配年审机构进行审核认定(操作说明及业务办理指南见网报系统首页)。
(二)窗口办理

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扶余市**人联合会就业部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首次办理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1.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网报系统内下载)。

2.《中华人民**国**人证》《中华人民**国**军人证》(1至8级)。

3.企业依法与**人职工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4.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人职工编制手册。

5.2021年度**人职工工资发放明细、工资支付流水凭证。
    6.2021年度**人职工社保缴纳证明,须提交《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7.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另需提交与派遣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证明。

8.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相关说明

1.2021年安排有**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未在规定时限申报的,视为未安排**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人就业保障金。

2.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3.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年审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认定书。

4.用人单位选择邮寄送达纸质认定书的,须自行承担邮寄费用,并请写明邮寄单位、地址、收件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联系人:裴丽娜 姜杰

联系电话:0438—6655769


扶余市**人联合会
2022年5月20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让扶余人生活精彩

  • 反馈建议:2221600001@qq.com
  •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 08:00-17:00
0438-5946666

关注我们

Copyright   ©2014-2019  扶余网  Powered by©Discuz!X3.2   ( 吉ICP备14000813号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