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良好的道路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根据《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吉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规定》,松原地区自2023年5月1日起,为新售及在用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登记业务。 号牌样式: 正式号牌☟
临时号牌☟
注册登记标准: 对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正式号牌。国家强制性标准需满足以下六个条件: ①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②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 ③最高设计时速不超过25km/h; ④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含蓄电池); ⑤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⑥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 对具有脚踏骑行功能,车况良好,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号牌。临时号牌有效期为三年,临时号牌办理时间截止至2023年10月31日。 注册登记办理方式: 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需现场交验电动自行车,提供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购车发票、交易凭证等车辆来历证明;电动自行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车辆进口凭证。 对于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来历证明、出厂合格证明与电动自行车信息不符的;改变电动自行车出厂时的结构、构造的;改变电动自行车整车编码的;属于拼装电动自行车的;属于被盗抢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将不予登记核发号牌。 以往通过带牌销售方式核发的电动自行车号牌继续有效,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可以自愿免费换发新式号牌。 注册登记办理地点: 电动自行车登记办理地点为松原市车管所、各县(市)交警大队车管所,新电动自行车登记在各销售网点。 关于登记办理收费: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业务实行全流程免费,号牌号码以“十选一”随机选取的方式,由申请人通过机动车登记管理系统现场选取并发放。 来源:松原交警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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