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扶余市委、市政府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工作方案要求,为了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交警大队从7月15日起,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秩序攻坚行动,现就有关内容通告如下,希望广大市民、驾驶员予以支持配合。 一、治理机动车乱停乱放。机动车驾驶人要按照施划的停车泊位规范停车、朝向一致。否则,交警工作人员现场拍照取证依法处罚。 二、治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酒驾、无牌无证、故意遮挡号牌、闯红灯抢行并线、货车超载、改型、报废车上路、黄标车闯禁行、运输渣土车不加盖苫布导致遗洒、飘散载运物等违法行为。 三、治理闯红灯和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违法行为。公民要自觉按照红绿灯信号或交警指挥通行。 四、治理机动车逾期未检验违法行为。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要按时上检车线查验机动车安全技术性能。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要及时报废,严禁上路行驶。 五、清除故意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设施或物品。 扶余交警将采取高压态势,开展“创卫”交通整治行动,对以上交通违法行为严罚严管,净化交通环境。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建文明交通,为扶余“创卫”助力加油!
扶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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