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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扶余] 吉林省医疗机构开展整治违规收受“回扣”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这些行为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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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7 09: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通知,对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违规收受“回扣”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微信图片_20190917091157.jpg
通知全文
各市(州)卫生健康委,长白山管委会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卫生健康局:

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回扣”行为,一直是医药卫生行业整治的重点,国家也相继出台政策加以约束。但是,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链条仍未彻底斩断,“回扣”现象仍未根本解决,而且形式越来越多样,手段越来越隐蔽。重点民生领域F·B和作风问题不容忽视。为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把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贯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全过程,省卫生健康委党组决定结合“牢记初心,不忘使命”主题教育,对全省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违规收受“回扣”行为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要负总责,及时听取自查自纠的工作汇报,对于重点领域、重要部门和重要岗位的人员要采取诫勉谈话的方式,使之自觉自愿遵守相关规定,带头自查自纠,抓好检查落实。要由专人组成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自查自纠工作任务的落实。召开整治违规收受“回扣”活动工作动员会,有计划、有部署地开展工作,要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尤其是学习《刑法修正案(六)》,明确是与非、罪与非罪之间的界限,深刻理解杜绝违规收受“回扣”活动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具体举措以及相应的政策规定,切实把思想集中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自觉性和紧迫感,努力营造一种廉洁从业、廉洁奉公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工作的主要内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中做到边学习、边检查、边核实,着重对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五大行为重点关注:
(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三、自查自纠的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查纠医疗管理人员,在药品采购、医疗器械、设备购买、耗材使用和项目承建过程中收取供应商和经销商高额“回扣”款的行为,继续加大监管力度,集中梳理相关线索,彻底进行整改,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努力解决民生领域F·B和作风问题。

(一)抓教育,重防范。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倡导廉洁行医的优良文化氛围,大力宣扬并努力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精神,不断激发职业荣誉感和神圣使命感。要明确收受“回扣”的危害实质,它可以败坏卫生健康系统的医德医风,导致医疗费用上升,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医疗卫生系统形象,抵消医改成果,扰乱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甚至断送医务人员的前程。要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促使广大医务人员牢固树立党纪、政纪、法纪观念,做到警钟长鸣,增强拒收“回扣”和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推动医德医风建设良性发展。因此,广大医务工作者要时刻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及时有效地缓解病人的痛苦,减轻病人家属的精神、经济负担,构建良好的医患关系,切实有效地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二)抓制度、重规范。有效遏制药品回扣的不正之风,要建立健全医院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好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水平。药事委员会要认真执行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加强抗菌药物合理使用和超限处方的监控,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超常预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实行医药代表院内登记备案管理,规范医药代表院内接待制度。严格规范医学协(学)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与医药相关企业间的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行为。推动建立学术合作事前公示、事中监管、事后备案的全流程管理制度。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全面纳入行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不规范、不合理诊疗行为约谈机制。

(三)抓查处,重落实。要坚持查纠结合、惩防并举的方针,既注重治标,遏制其发展蔓延的势头,又更加注重治本,铲除其赖以存在的土壤和条件。要以查处典型案件为突破口,重点查处医师在多点执业过程中完善会诊手续劳务支付违规问题、知名医生以学术交流名义开展手术示教收取费用问题、医师外出会诊过程中违反规定接受邀请医疗机构报酬或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医务人员起到警醒和震慑作用,克服侥幸心理,知法守法,诚实守信。加大对药品回扣的惩治力度,对顶风而上的一律严肃查办,以儆效尤。对出现重大行风问题、造成恶劣影响且履职不力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严格行政问责。同时,还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跟踪管理和合理干预,堵住漏洞,狠抓薄弱环节,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有效遏制医药购销领域收受医药回扣的不正之风和F·B现象。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9月10日

来源 |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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