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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化品运输车驾驶人安全提示(二)
8.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认真落实安全告知制度,在发车出站前,应检查人数,告知乘客车辆核载人数,严禁超员。客车驾驶人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并承诺严守安全驾驶要求。乘客应按照驾驶人提示安全乘车,并对客运企业和驾驶人安全告知执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9.客运企业和驾驶人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发车前应核查人数,严禁超员,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
10.道路客运车辆发车前,驾驶人要向乘客进行面对面“五不两确保”安全承诺: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手机、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
11.客车驾驶人驾车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前方道路情况,不接打手机,不与同车人员闲谈。遇有情况提前减速,发生事故或车辆出现故障时,要在车后规范摆放警示标志牌,疏散乘车人员至安全地带等候,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12.客运企业及驾驶人要严格执行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的规定。实行接驳运输的客车,要严格遵守夜间行车速度不得超过日间限速的80%,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的规定,严禁超速、超员、疲劳驾驶。
13.中午和午夜是最容易疲劳的时段,一旦觉得困倦、精神不佳,要及时停车休息,继续行车非常危险。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应停止运行,或实行接驳运输。
14.驾驶长途客车,请注意停车休息。24小时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白天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
(本信息由扶余交警官方11月7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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