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国道203测速点位的公告 为有效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市公安交警部门决定在G203国道310公里+772米至G203国道290公里+628米启用区间测速及定点测速,限速70千米/小时。 上述测速点位将于2019年10月24日0时开始启用,请广大驾驶员认真遵守,如若违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特此通告 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0月11日 来源 ┃ 松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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